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公告 2011年第72號 2011年10月18日 現公布《公路橋梁承載能力檢測評定規程》(JTG/T J21-2011),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推薦性標準,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舊橋承載能力鑒定方法(試行)》[(88)公路技字11號]同時廢止。 該規程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日常解釋和管理工作由主編單位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負責。 請各有關單位在實踐中注意總結經驗,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建議函告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8號,郵政編碼:100088),以便修訂時參考。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