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加固是對未進行抗震設防或已進行抗震設防但達不到設防標準的建筑物,進行結構補強和提高其抗震能力的措施。抗震加固應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再采取相應的抗震加固措施;抗震加固要分輕重緩急,有計劃進行;抗震加固要按抗震鑒定、加固設計、設計審批、組織施工、質量監督和工程驗收等程序進行。抗震加固措施包括增強強度、提高延性、加強整體性和改變傳力等途徑。
磚結構房屋的抗震加固方法主要有:
1)對墻體的抗震加固:主要是拆磚補縫,鋼筋拉固,附墻加固等。
2)對房蓋、房頂的加固:一般多采用水泥沙漿重新填實,配筋加粗等辦法。
3)對房屋突出部分的加固:如對煙囪、女兒墻、出屋頂的水箱間、樓梯間等或拆除或改建,或采取適當措施設置豎向拉條進行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