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村落修繕時不應隨意修建仿古建筑、仿古街區等,不得添加原歷史環境沒有的仿古建筑及構筑物——記者昨日獲悉,針對北京市現有44個國家級和市級傳統村落的保護與修繕,市住建委等部門近日聯合發布《北京市傳統村落修繕技術導則》。
《北京市傳統村落修繕技術導則》也是本市傳統村落修繕所遵循的第一本“規章”。《技術導則》中提到,修繕傳統風貌建筑時,應尊重當地傳統風貌建筑風格,其中傳統工藝須按當地傳統方法進行。還特別強調不應將北京城內官式建筑形制、尺度和建筑造型盲目移至傳統村落,造成建設性破壞。
此外,在傳統村落格局上,禁止在村落內大填大挖、改造道路和水系、破壞地形與地勢、生硬布置建筑組群;嚴格保護原有建筑群落布局及地形地貌,禁止生搬硬套中軸線、放射形等幾何圖形的建筑布局及道路網絡。
力求“真實” 檐口門窗等不得改變形式
《技術導則》中,力求“真實”二字。如何讓細節體現出“真實”呢?比如,在庭院之內,不得加建永久性或臨時性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同時必須保護院落內外原有古樹及花木,不得任意砍伐或摧毀,連墻面、屋頂、檐口、勒腳、門窗等也不得改變形式、風格、色調。
未來這些傳統村落的建筑在修繕過程中,將被嚴格劃分4個修繕等級。最高的一級修繕建筑,要求建筑具備深厚的歷史文化背景或發生過重大歷史事件、是村落中有威望的名人故居、格局完整并且房屋保存完好。這一級別的建筑甚至要遵循以原材料、原形式、原結構進行加固維修,僅內部裝修才可采用新材料。
“真實”二字恰恰是現實中一些村落為了旅游和商業開發而喪失的。因此,《技術導則》特意寫明:不應隨意修建仿古建筑、仿古街區等,不應沒有依據地重建和仿制,不應一味商業化等現象。
“傳統街區的走向,都是原生態形成的,而非現代中規中矩的街道。”這位負責人說,過去傳統村落這種農耕文化風格的街區沒有經過現代手段的規劃與設計,更側重鄰里氛圍,一些仿古建筑和街區恰恰喪失了村落的真實性。 同時,為了不影響歷史風貌的展示,這些傳統村落在修繕時也不得添加原歷史環境沒有的仿古建筑及構筑物,如在古井上加建井亭、古碑加建碑亭、路口建牌坊、院外建影壁、路邊加建漢白玉石欄等。
留得住鄉愁 不應將村民全部遷出
傳統村落的真實性不僅在于建筑,還在于留得住鄉愁,留得住人情味。傳統村落修建要合理控制商業開發面積比例,不應以保護利用為由將村民全部遷出。
《技術導則》要求,有閑置傳統風貌建筑可以利用時,宜優先利用閑置傳統風貌建筑,不宜新建博物館、陳列室、超市等公共類建筑。同時,其它新建的公共服務設施,也要在建筑風格上與傳統風貌保持一致。
即便是村落需要開發商業和新建設施,也嚴禁過境道路和機動車道穿越核心保護范圍,不得隨意破壞地形、斷水截流、改變水系,禁止實施與村落體量、風貌等不符的改造項目,不得將大型旅游接待與服務設施等生硬嫁接到傳統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