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 我市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省政府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意見》和省校安辦關于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工作要求,綜合各縣(市)、區和市直屬學校校舍加固重建工程實施規劃,全市計劃投入資金約57.53億元,拆除、加固改造和重建校舍470平方米。
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對全市城市和農村、公辦和民辦、教育系統和非教育系統的所有中小學未達到國家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拆除重建、遷移避險,提高綜合防災能力。在全市中小學繼續開展校舍抗震加固、重建工作,提高校舍綜合防災能力,使校舍達到國家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并符合對山體滑坡、地面塌陷和洪水、臺風、火災、雷擊等災害的防災避險安全要求。
教育局有關人員介紹說,此次校舍改造,堅持5項規劃原則。一是安全第一原則。通過加固改造、拆除重建、遷移避險,消除校舍安全隱患,把學校建成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二是綜合規劃原則。校舍加固、重建工程與防震減災工作相結合,與城鄉建設規劃相結合,與教育現代化創建、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中小學布局優化相結合,與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相結合。三是分步實施原則。根據現存未達到國家抗震設防標準的校舍總量編制三年規劃,根據資金、技術力量和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制訂分年度計劃,分步實施、逐步完成。四是突出重點原則。以全面消除不符合抗震設防標準的校舍為目標,以D級和不能安全使用校舍為拆除重建重點,以教學樓、學生宿舍和食堂為校舍重點,以義務教育學校為學段重點,以農村學校為區域重點。五是實用節儉原則。克服重新建、輕加固思想,合理、科學地選擇改造方式,不搞大拆大建、豪華建設,杜絕前建后撤、重復建設等現象。全市工程總體任務是,2013年到2015年,全市計劃拆除危舊校舍47.2萬平方米,加固改造校舍302.8萬平方米,重建校舍119.1萬平方米。工程總資金約57.53億元。
市政府要求,按照“機制不變、隊伍不散、力度不減”要求,繼續堅持校安工程三年集中實施期相關工作機制,保留集中實施期內的組織架構,相關成員單位繼續履責,相關優惠政策繼續執行,相關責任追究制度繼續保留。各級政府是中小學校舍加固重建工程實施的責任主體,對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校舍加固重建的規劃和實施負總責,主要負責人負直接責任。繼續把中小學校舍加固改造工作納入每年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實事項目加以推進。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健全校舍安全年檢、監測、預警、處置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中小學校舍安全管理科學化、制度化、常態化。市政府將校舍加固重建工程完成情況納入對縣(市)、區政府科學發展年度目標考核。按照“以縣為主”原則落實中小學校舍加固重建工程資金,將中小學校舍加固重建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讓收益10%用于教育,并將這三項資金主要用于中小學校舍加固重建,確保建設資金及時到位,不留缺口。工程資金實行專戶管理、集中支付、封閉運行,對資金安排和使用情況實行跟蹤監督。本著“應免全免、應減全減”的原則,落實工程實施涉及的政府性基金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等費用減免措施。鼓勵社會各界捐資支持校舍加固重建工作。在籌措工程建設經費時,不得擠占學校正常運轉經費和其他專用經費,不得向群眾集資,不得讓學校負債,切實保障新校舍加固重建工作順利推進。同時,加強工程監管。堅持質量第一、安全至上,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嚴格執行有關建設程序和標準,實行項目全過程跟蹤監管。有關部門要強化對工程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履行職責行為的監督檢查,加大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資金管理等方面的監督巡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把校舍加固重建工程建成“陽光工程”、“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