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擁堵、城市內澇、管網事故等,近些年已成為許多城市繞不開的話題。
9月16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了一系列“十二五”基建目標,包括:到2015年,全國軌道交通新增運營里程1000公里;到2015年,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建設完成污水管網7.3萬公里,等等。
新華社昨日報道稱,“這是改革開放以來,首次以國務院的名義就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發文,具有標志性意義”;加強城市基礎設施也是新一屆政府統籌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以薄弱環節建設為抓手,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宏觀經濟研究室主任牛犁昨日表示,“這些政策是新一屆政府經濟政策的延續,其核心就是短期有助于穩增長、長期有利于調結構。這不同于原來的‘4萬億’投資,針對性更強,重視的是民生領域。”
上述《意見》也指出,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既能造福廣大群眾、提高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質量,也有利于拉動投資和消費增長,擴大就業,促進節能減排。
截至2012年,中國的城市已聚集了51.7%的人口和超過80%的經濟總量和社會財富。
“政府欠賬的領域”
住建部城市建設司副司長李如生對新華社稱,當前中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總量不足、標準不高和運行管理粗放三方面問題,“如城市排水管網覆蓋率尚不足50%,約2.3億城鎮人口尚未使用燃氣,近20%的城市生活垃圾沒有實行無害化處理。此外,伴隨著城鎮化的發展,還有近2億人口將進入城市,需新建設施滿足增量人口的需求。”
此前的7月3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部署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上述會議確定的重點任務,基本都被寫入《意見》。《意見》明確,將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按照“量力而行、有序發展”的原則,推進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建設,發揮地鐵等作為公共交通的骨干作用,帶動城市公共交通和相關產業發展。到2015年,全國軌道交通新增運營里程1000公里。此前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國目前18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里程共計2100公里。
《意見》還對城市管網建設、加快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及加強生態園林建設逐一部署。牛犁認為,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管網建設改造、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生態園林建設之所以被重點關注,是因為“這都是跟老百姓切身利益相關的”,“并且一直是有政府欠賬的領域。”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研究員侯京玲對中新社指出,此前城市建設的順序是“先地上,再地下”——先蓋房子,再修路,然后再鋪地下管網,“這整個都是顛倒著的,不僅容易造成‘拉鏈路’,還容易導致交通擁堵等現象”。
《意見》提出,堅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優先加強供水、供氣、供熱、電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災避險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老舊基礎設施改造。
對于近年頻發的城市內澇問題,《意見》部署要編制城市排水防澇設施規劃。加快雨污分流管網改造與排水防澇設施建設,重要防洪城市達到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工程體系等。
中國城市規劃研究院副院長邵益生稱,“城市基礎設施是保障城市運行安全的生命線,一旦出現問題,不僅損失巨大,而且影響全局。提高城市環境安全,既能造福廣大群眾又能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
“先放個口子讓民資有進入可能”
接下來的問題是,錢從哪里來?
按《意見》所述,中央財政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城鎮污水管網專項等現有渠道支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地方政府要確保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力度。基建用地要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確保建設用地供應。
此外,《意見》還特別提到,要在“確保政府投入”的基礎上,推進投融資體制和運營機制改革,“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
具體而言,即政府應集中財力建設非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要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可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在市場準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
對此,牛犁認為,對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此前都由政府或者國企來做,鐵板一塊。現在的關鍵是,先放一個口子,讓民間資本有進入的可能性。但后續它們愿不愿意來,能不能掙錢,還得把定價機制放活,不能讓它們虧損。
“而政府購買,其本質是讓市場能做的市場做,政府回購公共服務,可以進一步激活市場的活力。”牛犁說。
此外,《意見》還要求改革現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事業單位管理模式,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管理模式轉變。進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業服務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
“由事業轉為企業后,資本的屬性更強了,機制也更靈活,也更有利于各類資本的進入。”牛犁說。